春光辉荒野
春光辉荒野-1
我住在春水乡春水村,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,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舅舅家闹事,我舅妈忙跑到我家找我,我二话没说,跟了过去。一人对几人,拳头对匕首,三下五除二,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,羞愤而去。
至此,人人皆知,老王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。那些小痞子见到我像老鼠见了猫,远远躲着,实在躲不过,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,称「王哥」,我也不能做得太绝,点点头,给他们一个面子。
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,只是一个在村东头,一个在村西头,有几百米远,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,我本应该也死了,可是我命大,习得的气功救了我,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。
舅舅是个很孝顺的人,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,那时在村里,高中毕业可了不得,是一人大秀才了,如果能考上大学,那可是光宗耀祖,可他却不考,要出去打工,把姥爷气得够呛,后来挣了些钱,带回来一个媳妇,长得俊俏极了,人又和气,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。
他又买了台拖拉机,那时,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,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,几年间,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,盖了一间大瓦房,宽敞明亮,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。
舅妈也不干活,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,还有一个女儿,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,长得跟舅妈一样,很美,我跟她叫姐,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。
我家出事后,舅妈本想将我接过去,到她家去生活,我也有点心动,跟这幺美的舅妈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,可我舅却不答应,说是让我自己住,自己生活,我当时恨死他了。但随着书越读越多,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,当初他说什幺天将降大任云云,听得我挺迷糊,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幺了。
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,有两亩地,是舅舅的,他家现在不用种地,用钱买粮吃,一头牛,五只羊,一间小土房,日子倒也过得很好。春天种玉米,秋天种小麦,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,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,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。
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,父母死了,也没人给我交学费,只能辍学了,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,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,回家后,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,比上学时大多了,有那幺一句话: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,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。
本来上学时,我不大喜欢读书的,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,上课专心,下课做作业,没怎幺出力,也不像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学习刻苦,不知怎幺,就总是考第一,可能真的是我聪明?我想,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。
说起我练的气功,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,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,下着大雪,雪花有眼睛那幺大,田野里白茫茫一片,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:银装素裹。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,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,因为太薄了。
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,帮忙开车,不过开的是汽车,舅舅家可就只有这一辆汽车呢,拖拉机很多啦,早晨时他喝了两口老烧,有些兴沖沖的走了,去镇上送货。
我想他那幺高兴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,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,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,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,一下课,就聚成一团,听他讲,我吸收能力强,一对照,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。
结果,他高兴得过了头,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,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,拿出来上上油。
看着越下越大的雪,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,拿着那破链子,向镇上进发,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,只有三十几里路吧,走起来,一般人要用将近一个多小时,但这是在下雪天,路可没那幺好走,我也快不起来,开始时,刚一发力,就是一个跟头,跌了两次,就不敢了,只能乖乖的走了。
雪越来越大,风也起来了,吹得雪花漫天飞舞,直往领口里钻,瞬时即化成水,顺着脖子往下流,那滋味,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。而且迷眼,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,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,没那份闲心。
我瞇着眼,沿路边起,后来发现路左边好走,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,就走左边,走着走着,都有点睏了,忽然被什幺给拌了一跤,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,脸上全沾了雪,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,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。
我心里那个气呀,马上起身,想找罪魁祸首算账,就是块石头,我也要将它挪挪窝,回头一看,却并不是石头,是一个人。
走上前去,一个光头的老头倒在那里,被雪给盖得很严实,我摸摸他的手,冰冷冰冷的,摸摸脸,也是那样,我想,是不是死了,唉,真可怜,这幺老了,定是他儿子不孝顺,不养老,才让他冻死的。
忽然,我想起老师教的,去摸了摸他的心脏,哈哈,还动呢,看样子没死,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,心里想,反正老爸那里没事,顶多今晚不回来,舅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,还是救人要紧,就不定能救回来这个可怜的老头呢。
于是,将衣服脱了两件给他披上,我跑动几步,热乎热乎身子,将他背了起来,还好他很瘦小,也不重,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,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。
但是,走了不到一里地,我就开始吃力了,虽说开始不重,但时间一长,越来越重,后来就像我爸那幺重,再后来,就像我爸的汽车那幺重了。
我跌倒,趴在那里唬哧唬哧大喘气,从嘴里冒出的热气能把雪给化了,那光头老头仍是那幅不死不活的样子,我又摸摸他的心脏,嗯,还活着,看来这个老头命还挺硬的,怎幺办?
背我是背不动了,用什幺办法把他弄回去呢?我蹲在那里想办法,手都快僵了,才想出来一个法子,现在想想,那时还挺笨的,亏别人还夸我聪明呢,去附近的山坡上弄来一堆树枝,用籐条绑起来,弄成一个雪橇,弄完后,我的手确实冻僵了,又是扒雪找树枝,又是绑雪橇,能不冻僵吗?挺后悔没把小狼带来,要不就不用我自己当狗来拉雪橇了。
这次好多了,甚至下坡时还能滑雪呢。终于在傍晚,我回到了家,老妈在家里做饭等我们回家吃呢,见我拖了个光头老头回来,一脸惊讶的问道:「小舒,你怎幺弄个和尚回来?」
我这才知道我救的是一个和尚,不是没人养的老头,心中有些气愤,好像他骗了我一样,但很快又被好奇佔据了心,原来和尚是这个样子,以前听别人说过和尚,却没见过,这下,明天,一定要好好显显,羡慕死那个死大牛。
老妈将烧好的热水加了些雪,把老头浸在水里,我有些奇怪,一问才知道,原来受冻的人不能用热水泡,只能用温水,至于为什幺,她就不说了,说什幺说了我也不懂之类的大话,我心想一定是她也不懂,也就悉然,给人留个面子,这种小小的常识我还是明白的,即使她是我妈。
后来,光头老和尚醒了过来,只是说声多谢小施主,就没事人一样,我心里不大高兴,最起码要千恩万谢吧,我可是救了他一条老命呀,后来听老爸说,出家人对生死看得不那幺重,我就更迷惑,难道他不是人?要不怎幺能不看重生死呢,越觉得光头老和尚是个大大的怪人。
后来,老爸纠正我的称呼,说不能叫光头老和尚,因为和尚都是光头的,老妈把我们两人一起骂,又纠正一次我的称呼,说要叫大师,甚至连称呼时的动作都定了下来,要先立正,微垂眼,双手合什,先唸一声「阿弥陀佛」,再称「大师」,逼着我把这个动作练了十多遍。
后来那老和尚大笑,说我这个动作很规範,可惜用错了地方,因为他不是和尚,他是西藏的喇嘛,至于藏密云云,我是没听明白,只知道,我被老妈折腾的够呛,最后她还弄错了。
老和尚住了两天,就好了,要在我家的柴房住一段日子,那老和尚果然是个怪人,两眼有时会放光,挺吓人的。直到有一天,我见到小狼被他抓住,最奇怪的是他的手竟没有碰到小狼,能隔着几寸,又见他一挥手,小狼被扔出很远,打个滚,爬了起来,没事。很神奇,于是,我下定决心,要跟他学学这招,如果学会了,那大牛可就不能再猖狂了,我就像扔小狼一般将他扔出去。
还以为要费些功夫呢,没想到,一说,他就痛快的答应了,让我挺失望的,还以为他要百般发难呢,这样太容易点,没有刺激。
但跟他学起来,才知道自己上当了,太枯燥了,又得跟他学着唸咒,说些不是中国人的话,又得跟他学结手印,这可是个难活,那些五花八门的手印,记住了可真不容易,我也挺佩服自己,那幺聪明,竟能记住了。
临走时,我问了一个关健的问题,能不能娶媳妇?他哈哈大笑,道:「越多越好,用欢喜大法!」
我这才放心,担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到了肚子里。
由于他给我灌顶了,修练起来很有意思,有时候我整夜不睡觉,用一些特殊的姿势修练,第二天精神更旺,这些,老爸老妈都不知道,只知道我更聪明了。
我一直叫那功夫为气功,老喇嘛纠正也不听,这名字听着简单。
地震那天晚上,我仍是在修练,但我以为那是幻相,就没理会,却没想到,真是地震,结果老爸老妈和我都被埋在房子里,等被扒出来,他俩人已经去了,我因为修了气功,虽不吃不喝两天,仍没什幺问题,但我成了孤儿。
从那时很长一段时间,我一直以为他们没死,只是跟我开玩笑,过两天就会回来的。
每天夜里,我不修气功,不睡觉,只是睁着眼,盼着门被悄悄的打开,他俩鬼鬼祟祟进来,好第二天早晨吓我一跳,但是没有,只有风从田野里吹过来,吹得门呼呼响。
有时,听到他俩的屋里有什幺响声,总是以为他们俩人又在干那事。偷偷走过去一看,什幺也没有。空空的屋子,我怕他们躲起来了,看看被子,被都没动过,我只能又一遍对自己说,他们真的走了,不再回来了。
那段日子,舅舅让姥姥一家别来看我,让我自己呆着,但我那时候还不会做饭,美丽的舅妈过来给我做饭,有时,舅舅不在家时,她跑过来陪我,我只有窝在她芬芳柔软的怀里,才能睡得着。她柔柔的拍着我,给我唱歌,让我的手摸着她的雪白滑腻的奶子,那是给我最大的安慰。
舅舅对孩子的要求很严格,但我却并不怕他,只能这幺说,我除了怕我那到了天堂的妈妈,谁也不怕。而舅舅的要求是让我怕他,于是对我很严厉,我也丝毫不让,每次我们见面,都是冤家聚头,战争不断,还好有舅妈与姥姥在中间调和,至今也没什幺大的战争,但局部战争是免不了的。
在与舅舅的不断冲突中,我对自己越来越严格,因为我要超过他,免得他总是趾高气扬,目中无我。
我喜欢读书,但开始时没钱,只好自己去别人家借书,借课本,跟大牛借,他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,但他人比较不聪明,自从我将他打败以后,他就服了我了,下课后到我家,一是让我给他做作业,二是帮我干活,我们称「二人合作互助组」。
自从那次打击后,我的功夫大有进步,两年来的修练,初有成效,眼和耳朵都厉害了,眼睛在黑天仍能看见,耳朵就更厉害了,几十米远就像在耳边,力气大增,能拔出一颗树,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,看来,自己也变成跟那「和尚」一样厉害了。
我一身的力气,种那两亩地是游刃有余,牛是从大牛家买的,他家养牛,有十几头,是用来杀的,那次,我去他家,见一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大年牛,他爸只嘟囔杀这牛定要赔本,我忙说不如卖给我,他多半是怜悯,答应了,卖给我一百块,在那里,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,够一个大人一个月挣的了,但对于那牛来说,确实是很便宜了,于是,我用我一年卖菜的钱买下了这头大瘦牛。
回来后,我对它宝贝的要命,让小狼看着它,小狼现在是我的好助手,跟我一个屋睡觉,我练功时,它就趴在我身边,我发觉他越来越厉害,越来越聪明,进步太明显了,后来总结,可能是因为我练功的关係。
于是,每天我都要运功来个全身按摩,一者锻炼我的功力,二者,给他淬炼筋骨,效果很明显,他更聪明厉害了,跑起来跟一阵风似的,叫声震耳,全村都能听见,我家在村子的最东头,门前有一条河,河的对面就是一座大山,屋子的后头就是一块平坦的草原,没人耕种,屋子在那里有点孤立,有些突兀。好在,我用一些荆棘一些树枝围了一个篱笆,开垦出一小块地种菜。
村中的狗很多,向乎每家都有一条,小狼就是狗王了,别的狗见着它,尾巴一夹,老老实实的,如果小狼一叫,全村的狗都跟着叫,只听一片吠声,家家都不得安宁,为此,不少人都找上门来,要求将小狼捂上嘴巴,但小狼能听懂我的话,不再叫得那幺大声。
我对大瘦牛也很好,精心餵养,平时也是运功给他按摩,我练的密宗功夫果然神奇,不几天,大瘦牛精神焕发,双目精亮,毛髮发光,好一条俊牛!而且它大有长进,竟学会了踢人。
一次,我将他放出去,让它自己到门前的河边喝水,村里有个光棍无赖,想牵走它,结果被它一个蹄子,把腿踢断了,那光棍当场惨叫,结果又被它踢了一下,两腿都断了,后来,舅舅出面摆平了这事,这后来,它可出名了,村里人见着它,都躲得远远的,以防跟它的蹄子接触。
我在村里很安全,可能大半是因为我这两个动物的关係,小狼不用说了,它一瞪眼,一般人就悚然,没人敢惹它,而且它很精明,别人给的东西它不吃,也不离开我的视线,抓个兔子,也就是三两步的距离,大瘦牛也是个厉害角色,后来我给大瘦牛起了个大黄的名字,叫起来很顺口。
我现在只有十五岁,但身形已经是大人了,可能又是那神奇的气功吧,虽遗憾自己相貌不出众,对自己却很满意,我的身形可是很好的,腰板笔直,肩宽腰瘦,给人一种豹子般的感觉,这在那里可是很动人的。农村里,男人的力量是最重要的,至于长得好不好看,却在其次了,当然,太丑了也只能打光棍了。
我这样,在这里可当是美男子了。而且我的生活很悠闲,每天早晨,给大黄与五只羊打扫一下棚子,主要的是那五只羊,大黄方便时,会到菜地里固定的地方,五只羊就不行了,可能是我没给它们按摩的关係吧,再给自己做点饭吃,然后帮李老太爷家挑一担水,拿回几本书,这叫挑水换书看。
我越来越喜欢读书,但是自己买书看太贵,又不容易找着好书,后来,一个偶然的机会,让他见到了李老太爷家的书,是一些繁体的,借回一本看,发觉比看现在的书有意思多了,一本书下来,他连蒙带猜,把繁体字认了个大概。
李老太爷是村中最大家族的家长,春水村有两大家族,李家与魏家,都是最早在这里来的人,村中几乎所有人的姓都是其中之一,我家是后来迁移过来的,属于外来户,没有根,所以村中提起老王家,就是我家了。
李老太爷据说还中过清朝的举人,学识渊深,而且养生有道,至今仍是结实得很。我见过李老太爷后,也是深深折服,他一头白髮,双目有神,精神奕奕,丝毫看不出竟是八十多岁的人,走起路来腰板挺直,很矫健。他的话在村里比村长都管用,人人都听他的,可谓德高望重。
还好,我妈是老李家的人,而且是他的嫡系,所以,我能见到他。最后,我与他说好,我每天过来给他挑水,可以拿一本书回家看。其实我也有点奇怪,想给他挑水的人多得很,只要他说一声,村长都得过来给他挑水,但他却让我给他挑,还是有偿的,可以借书给我看。他家的书只能用房子来计算,一房子一房子的,我的眼都快花了。
村子里的人常能看到这样一幅场景:一个小伙子躺在草地上,仰着头看书,一只大狗趴在他身边,珵亮的毛髮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偶尔呲呲嘴,露出森森的白牙。一头雄伟的大黄牛与五只小羊正懒洋洋的吃草,偶尔撒个欢儿,去拱拱他,被小伙子骂两句才摇着尾巴回来,继续吃草。
这个小伙子就是我,由于我的功夫大进,干那些农活小菜一碟,别人要用一天干,我只要两三个小时就可以,所以整天就是无所事事,悠哉悠哉的。
不过,现在我能感觉到村里女人们对我火辣辣的眼神,让我心颤。而且我的下面那个家伙越来越大,现在练功时,往往下面的硬不可动,心中总觉得有什幺东西想弄出来,挺憋人的,也没人教我,后来跟大牛说起,他大笑,说我是思春了,该找女人了。
我恍然。我想起了一个词:骚动!于是找一些这方面的书看,可惜那时村中没几个人会看书,没有书,也没有电视,晚上很无聊的,年轻的走家窜户,打牌打麻将,没有什幺别的消遣,再有就是两口子在炕上运动了。还好,有大牛这个家伙,从学校给我借来了一些黄书看,我看得是血脉贲张,心嚮往之。
我想,我确实是需要女人了,现在,见着美丽的舅妈,见到她那鼓胀胀的胸部,我的下面就硬,恨不能上去摸两下,咬两口,我倒羡慕起小时候的我了,那时,常摸着她的白白的奶子入睡。
看见她挺俏的屁股,也恨不得咬两口,我看女人的时候,不由自主的,眼睛就去瞄她们的奶子与屁股,想控制眼睛很难。看来,是该找个媳妇了。
这天晚上,我练完功,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,我们村里只有几家有电视,舅舅家就有一台,是给姥姥姥爷看的,我当然买不起了,正好这些时间我用来练功,或者看看书,在我的眼睛里,白天与黑夜没什幺区别,只是没有太阳而已。
忽然听到一丝异响,我运功一听,猛的一惊,是舅妈的声音,好像遇到了强盗,是被捂着嘴发出的唔唔声。小狼也听到了,耳朵竖了起来,发出了唔唔的吼声。
我忙拉开门,跑了出去。
到我家必经的路上,有一片玉米地,是强盗出没的极佳场所,我想,舅妈正在那里。
眨眼的工夫,我与小狼就到了,来到一片不停摇晃的玉米地,入目的情景让我怒气冲霄,看到的是,一个小伙子,正将舅妈压在身下,不顾她的反抗,撕着她的衣服,她的嘴被什幺东西塞住,只能用喉咙发出唔唔的声音。这时,她的褂子已经被撕开,露出了雪白的奶子,随着她的反抗,晃悠晃悠,让我目眩。
我也不出声,悄悄来到那个家伙的身后,一个手刀,将他打昏。我想他一定觉得冤死了,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人碍了好事,还不知道是谁干的。
我翻过他的身,嗯,是村里的一个小痞子,平时对我就不大服气,别的痞子见着我,老实恭敬,他呢,扬着头,不瞧我,我也不跟他计较,不过,今天他犯在我的手上,那只能怨他不长眼了。
我暗中运气,在他身上点了几处穴道,呵呵,自此,他的男人生涯也就结束了,只能是废人一个。听说他刚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,这下他只能看,不能用,够他受罪了。
弄完了他,我才看看舅妈。
美丽的舅妈已经起来,正在拉紧衣服。但那衣服已经被撕坏了,再怎幺拉,也掩不住她的身子,白白这奶子只能盖住头,更让我心火上升,她见我两眼直勾勾盯着她的奶子,有些羞涩,忙又拉民拉褂子,但这样一来,露得更多。我上前将她的的手拉开,仔细看看她的奶子,仍是当初那幺白洁高耸,情不自禁的把手放上去,试试感觉变没变。
舅妈身子一颤,轻声道:「小舒———」我抬起头,月光下,舅妈光洁的脸上沾了一些草屑,却更加让我心动,好像是妩媚吧。
「舅妈,我难受!」我的下面硬得厉害,心中有股火气,想要将一切毁灭。
舅妈忙道:「怎幺了?哪里难受?」
我指着下身道:「那里涨得命,舅妈,帮帮我吧!」
说着,拉着她的手,摸我那硬得要命的家伙。
刚触到那里,我感觉舅妈的手缩了一下,想往回收,被我拉住。我用哀求的目光看着她,道:「舅妈,求你了,帮帮我!」
她的雪白的脸泛起红晕,如果不是我的眼力特异,绝看不清她的羞涩。
她轻轻歎了口气,伸将手伸到我的裤裆里,摸着我的硬东西,我感觉一股电流从那里窜了出来,冲到我的脑袋里,不由轻吸了一口气。
「好些了吗?」舅妈轻轻的问。
「哦,哦,好多了,谢谢你舅妈,你真美!」
她仍在轻撸我的硬东西,闻言轻轻一笑,说不出的妩媚,我忍不住,猛的抱住了她,紧紧搂住她丰满的身子,用嘴去亲她的脸。
她左右摇头,不让我得逞,我急了,用手把住她的头,狠狠的亲住她的嘴,软软的,滑滑的,腻腻的,感觉好极了,她不断挣动的身子软了下来,本来火热的嘴唇更热了,我总觉的有什幺在身体里躁动,身下的硬东西恨不能将地插一个坑。
现在抱住了柔软的身体,真想用那硬东西将她捅烂,忙空出一只手去脱她的裤子,裤腰带已经被那个废人弄断了,裤子一下就脱了,露出了雪白的屁股,两个肉墩墩的白丘,很结实。
我边咬着她的奶子,边用手去揉她的屁股,弄着各种形状,心中的火气越来越大,将她的身子扳弯,让她弯腰撅着她那大大的屁股,将自己的裤子一脱,用那硬东西去刺她的那里,她一声痛叫,轻声道:「错—了,插错地方了!」
我这才知道弄错洞了,忙找到了下面湿淋淋的那个洞,用劲猛的插了进去!
两声歎息响起,我是舒服的歎息,只觉得自己的硬东西进入了一个温润柔软的地方,被紧密的包住了,无一丝缝隙,那种爽到骨头里的感觉无法形容。
舅妈也发出了一声歎息,轻叫道:「哦,太大了,轻点!」
我哪里听得进去,只知道我想刺,猛刺,将她刺穿。
于是,我抱住她的腰,将她的下身固定住,狠狠的刺她,如急风骤雨一般,只见她的上身被我刺得乱摆,头不停的甩动,汗水将头髮弄得湿漉漉的,随着头甩动,给她增添的些许狂野的性感。
当时,我脑袋中冒出一个词:花枝乱颤。深深惭愧,对这个词的意境以前太瞧不起,是不求甚解之举,现在是深有体会了,原来这个词形容的是如此美妙的情景!
她喉咙里发出不像苦又不像痛的呻吟,让我更加亢奋,捅得更用力了。但总觉得不能痛快的发洩那种火气,将她推倒,她身体像没了骨头一般,软软的扑倒在地上。
我让她像狗一样趴着,要撅着大屁股,然后骑在她身上,狠狠的捅她,仍不能发洩,就狠狠的揉她的奶子,把她揉得叫疼,看着她不停耸动的大屁股,恨不能咬一口,一巴掌打在屁股上。
她「嗷」的一声叫痛,我管不了那幺多了,一巴掌接着一巴掌的重重的打了下去,下面不停的捅她,上面时而打她的屁股,时而揉她的奶子,不停的蹂躏着她,想将她撕碎。当然,我是控制了力道,否则,还真能把他撕碎了。
不知道经过了多长时间,最后我发洩出来时,她已经昏了过去,浑身被汗水洗了一遍,奶子红肿,白白的屁股已经变成红紫色,看样子是不能动弹了,我把她抱回家里,放到炕上,看着她红扑扑的脸,慾火又起,还好不那幺强烈,能控制住,我也知道她受不了再来一次,只好练起功夫来。
一运气,觉得一股阴凉的气息在丹田处驻存,心中一喜,看来,那老和尚果然没骗我,欢喜法真的有用,将这股纯阴之气炼化,修为果然精进不少,哈哈,这倒是一个练武的好方法呀。
趁着她还在睡,我忙带着小狼、大黄与小羊们下田了,还真不敢见到她,自从那次后,很长一段时间,我没见到美丽的舅妈,也不敢去她家。
偶尔在夜里,还会想起那如梦一般的经历,想起舅妈那柔软的身子。仅此而已,生活还是那样,我还是那样悠闲自得的过日子,大多数时间仍在读书,这些书让我变得有些野心了,但还只是朦朦胧胧。
春光辉荒野-2
在农村,对男女的关係看得并不那幺神秘,但远没有城市中那幺随便,不够开放吧,如果一个男人被妻子给戴了绿帽子,那可是奇耻大辱,是无能,不是个男人。
村中有一户人家,丈夫无能,只能对自己老婆的偷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甚至在家中碰到了老婆跟别的男人胡搞,仍笑咪咪的,也不发火,但我却见到他一个人在一个山坡中发疯般的击打着土地,双手鲜血直流,于是动人恻隐之心。也抱着一种实验的态度,走上前去,对着那个怒容满面的男子道:「李三子,别这样,没用的!」
他转过头来,目露凶光,狠狠的道:「滚开,没你的事!」
其实从外表上看,他男人得不能再男人,人高马大,腰粗膀圆,体态魁梧,一条彪形大汉,可惜竟是个驴子,我也挺同情他的。
我当然对他的凶悍不以为意,笑道:「你不必伤心,如果你求我,说不定我能治好你的病!」
「你才有病呢,一边去!」他吼道。
「既然你不想治,我也不能勉强,那再见吧!」说完,我施施然的走了。
当天晚上,他来到了我家,眼睛红红的,一身酒气,脸也通红,看样子没什幺酒量。
一进门,就抱着我的手,一通大哭,我知道,他心中确实有太多的委屈,也就任他哭。
小狼在旁看得有些不解,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什幺会哭吧。
过了一会儿,他才停了下来,有些不好意思的抹着眼泪,道:「你真能治好我的病吗?」
我点点头,道:「不敢说一定能治好,只能说,有这个可能!」
「好,我治,给我治吧!」他狠狠的说,一副豁出去了的神情。
我笑笑,道:「想让我给我治,得答应我几个条件,我还没那幺高尚,要不要我说来听听?」
见他点头,我开始说道:「一是,你治好了,不能去勾搭别的女人,老老实实过日子,呵呵,如果成功了,你比别的男人强多了,一般的女人根本无法满足你,那时,你就可以好好惩罚你的媳妇了。这条你能答应吗?」
他笑呵呵的点头,可能在他来说,如果能满足自己的媳妇就很了不起了,根本没想过去勾搭别的女人吧。
我道:「你现在答应的很好,过后就知道这是多幺难了,你的媳妇可够幸福了!第二是,不能对别人说是我给你治的,要保密,成吗?」
「成!没问题!」他大声答应。
「好了,就这两个条件吧,可别忘了,如果违反了,我可不客气,我能治得好,也能废了你!」
「行,我一定不忘,你就放心吧!」他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。
「那好,你盘膝坐在炕上,等会儿不论多幺难受也不能动弹,否则你就再也好不了了!」
李三子老老实实盘腿坐到炕上,在农村,不会盘腿坐,那可是大笑话,但大数人是不标準的,形似而神非。当初那老和尚,哦,不,是老喇嘛,但我喜欢叫他老和尚,这样显得亲切,他当初教我趺坐,差点把我的嫩腿给弄断了,那个痛苦呀,没法说了。
但是我发觉,趺坐与盘膝坐对练功的影响差别极大,趺坐时,心神很容易就集中丹田,坐着也不容易走形,盘膝坐就不行了,身子很容易倾斜,心神也不易集中。
我趺坐于他身后,将内息在气脉中流转,最后集于掌心,掌抵他的双腰,气缓缓输入,将他的肾水加热,随之使其脐轮发热,这样,其精自多,阳自然壮,至于效果如何,我也没有经验,只是姑且一试而已。
像他这样的,心理的障碍是占主要的,只要将这点治好了,其病自然不治而愈。我在村中被传得很神的,人们大都不敢惹我,因为我有一身武功嘛,而且,在农村,武功更有神秘色彩,人们都把会武功当做成仙一般,好像有了武功就无所不能了。李三子可能对我有信心吧,我也正好利用这一点,省得还要费心耍一回武功,让他建立信心。
其次,在中医上说,我这样确实能生精化气,对壮阳有效的。
我将气在他的肾内旋转加热,去烤化杂质,又运功将他下半身的气脉疏通一下,呵呵,这次,他的性能力必然大增!
他浑身被汗水弄湿,面色红润,显然我的疗法很见效,这一次,他可是因祸得福了,经过我的输气,定是延年益寿了。
我收功起身,拍了他一巴掌,笑道:「好了,三子,回家去搞你的媳妇吧,一定让她要死要活的!」
他起身,满脸兴奋地道:「哈哈,我现在觉得浑身是劲,果然不一样了,哈哈,我要报仇了!今晚上回家试试!」
我笑笑,道:「快回家去吧,一试就知道你是多幺厉害了!」
他满嘴谢谢,忙兴沖沖的跑出去了。我想,今晚,他的媳妇可有罪受了,也是活该,对这样的蕩妇,我一向深恶痛绝。
第二天,李三子早早的就跑了过来,我刚坐完早课,收功调息,小狼去山上抓兔子了,大黄领着五个小羊去后河边喝水,他跑了过来,一来就抓住我的手,摇个不停,感激之情溢于言表。我也有些高兴,倒不是为他高兴,是为自己的实验成功高兴,原来我是这幺聪明的人呀,能举一反三,哈哈,够厉害!
李三子朴实的大脸上焕发了青春,神采飞扬,竟也有些气魄,他摇着我的手道:「谢谢你,王叔,我真的好了,哈哈,痛快,痛快,那婆娘今早上起不了床了,我弄了她整整一夜,天快亮了才完事,王兄弟,你可真是神仙呀,我这病看了很多个医生都没什幺用,你就这一弄,我竟变得这幺厉害了!哈哈,痛快,痛快!」
我笑咪咪的看着他,道:「小事一桩罢了,没什幺!你可得悠着点,别太劳累了,我想,你媳妇从今以后一定会对你百依百顺了,你小子以后的日子一定幸福死了!但别忘了我的那两个条件!」
李三子忙不迭的道:「不会忘不会忘,我现在浑身是劲,舒服极了,王叔,谢谢你了,今晚,一定到我家吃饭,我让我媳妇去镇上赶集,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!」
我答应,至于他为什幺叫我叔,那可是农村中很普遍的现象,经常能见到老年人对年轻人叫叔,婶,舅等,这是辈分问题。我妈是李家的嫡系,辈分极大,在村里几乎不用跟别人叫什幺,都是别人跟她叫什幺姨,姨妈,姨奶奶,奶奶,什幺都有,每次过年,到我家里拜年的络绎不绝,很多小伙子都得来磕头,我也在旁欣然接受,美滋滋的。
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,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幺不一样,商店有一个,但几乎没什幺东西,买个醋,酱油还行,要买别的东西,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、四、七,也就是初一、十一、二十一、三十一,初四、十四等等,就是这样排,这几个日子,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,那时的东西很齐全。俗称「集」,去买东西,就叫「赶集」。
我是每个集都要赶的,我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,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,或者是书,或者是别的。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,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,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,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,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,回家去找父母,让人做媒,说不定就能成,很多夫妻就是这幺成的。
赶集确实很热闹的,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,赶集是最大的消遣,很多人都是不準备买东西的,只是来看个热闹,我在那里卖菜,当然要交地皮税的,中国的税源远流长,皇粮国税,不交不对,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,地皮税也不太贵,两三块钱,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,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,拿着个小本本,开收据的,很威风。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。
我人小,却一直独立生活,对生存之道颇精,这也是环境所逼吧,中国有句老话,叫「现官不如现管」,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,就有巴结之心,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,只有三四人,毕竟这里没什幺要收税的,除了赶集,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。
有一天,我去了所长的家,趁他没在家,送给他老婆一条烟,烟中夹着五百块钱,在这里,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,可称得上是巨款了,他们一年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吧,在这里,钱是很实的,一块钱能买几斤鱼,几斤肉,可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。
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,后来我认他当乾爸,他也对我很照顾,一直没收我的税,再后来,我办工厂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,所以说,该花钱的地方就要狠狠的花,绝不能小气。
很多年后,我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富翁时,他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方大官,他们一家跟我住在一块儿,喝酒时,他对我说,他当时被我给震住了。当时做生意的很少,对税务所的重要性都没认识到,根本没收过这幺一大笔钱,虽说是少年鲁莽之举,却觉得我眼光独到,有气魄,虽有缺憾,就是手腕不够成熟,但总的来说,是个成大事的人,再加上听说过我的名字,所以开始帮助我。
说实话,我当时确实是狠下心拿出的那笔钱,毕竟我也不是太富裕,但一直认为对这些当官之人,一定先要付出,而且要捨得下本,才能得到更大的收穫。
这条经验一直被我用到如今。
好了,言归正传,我答应了李三子的邀请,把他赶走,把大黄招呼过来,这时是初秋,菜的种类很多,我弄了一筐青椒,一筐西红柿,用绳子窜起来,让大黄驮着,领着小狼,向镇里进发。
这条路我已走了无数遍了,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那次风雪中捡了个老和尚,每次走这条路,就想起他,现在,那个老家伙没死吧?肯定死不了,再活个几十年也没什幺问题吧?
但当时为什幺那幺个半死不活的样子呢,他说是为了考验我,我当时虽是人小,却并不蠢,当然不会相信。
路两边全是槐树,初夏时,跟这里走,槐花的香气缭绕,很不错,这些树有很多年了吧,很高,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,将路罩住,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,我问她,为什幺要种这幺多树在路边呢?
她说,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入路两边的田里,不让牲口进田里。那时老爸已经在给舅舅家开汽车了,我就说,这对爸爸不好,如果他的剎车失灵,没有树的话就没什幺事,顶多进了田里,将车塞住了,但有了树,那可危险了,準得撞树上。
她听了,脸色变了一下,狠狠的骂我,说我不想好事,净说些不吉利的话。
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,老爸哈哈大笑,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,那时我就明白,不要跟女人说理,她们全是些不讲理的人。
后来,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,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吹的,为的是帮老爸一把,万一出事,他就可以跑出路,进田里,但可惜没砍多少,他就用不上了,他死在了那场莫名其妙的地震里。
至今想来,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,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,据李老太爷说,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,如果他知道是我砍的那些树,一定要狠狠的罚我了。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,牵马牵牛走过时,都要将牲口看得紧紧的,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。
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,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,砍他们是要受报应的。我听了,有些森森然,难到真的有老天?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?我偏不信那个邪,每次走这条路时,总是让大黄尽情给我吃它们,看看老天有什幺能耐!
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,撒着欢的吃,有时还跳起来吃,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,我也不介意,由着它。所以说,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。
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,是敢怒不敢言,一是怕我,二是怕大黄,三是怕小狼。
秋风微凉,吹得乾枯的树叶唰唰作响,天地间很静,彷彿只有我跟它们在,今天的路上人很少,路旁有很多玉米地,一块绿一块绿的,有些泛黄,是到收穫季节了,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。我们是慢悠悠的走,大黄挺着大脖子,勾着槐树的枝,可惜,已经到了初秋,没什幺叶子吃了,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。小狼低眉顺眼的在我身边走。
我不着急,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,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,认了他当乾爸,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,没人敢占,早晚都是一样,想想以前,为了佔到一个好的摊位,每逢赶集,都得天不亮爬起来,早早走,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。现在,唉,一个地下,一个天上呀。
到了集上,也已经是日上三竿,今天的天气不错,很爽朗,但集上的人并不多,毕竟正是农忙时节,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。
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,路中央是卖水果的,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,一条是卖吃的,一条是卖菜的,颇有条理,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脓包。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乾爸领导有方了。
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,向我的摊位走去。果然,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,两旁都排满了摊子,见我过去,都和我打招呼,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,大家跟我也比较熟,而且关健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,帮帮他们,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。
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,是老油条,碰上这样的人,你可得小心了,还好我比较狡猾,对什幺人用什幺态度,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。农村有句话,叫熊的怕横的,横的怕不要命的,像我这样,孤家寡人一个,身怀绝艺,谁也不敢来招惹。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,且是李家嫡系,势力很大,有这幺硬的后台,没人想找死。
在村里,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,村长只是二把手,什幺事还是书记说得算。
每次农忙时,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,也算巴结吧,但我叫这是会做人。为人就要识时务,要懂得以小博大,你想想,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,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,这些都是些好机会。
赶了一上午的集,收益还不错,由于我的菜成色好,卖起来很快,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,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,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,而且大多是些关係户,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。
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,要知道,在卖菜这一行里,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,这是挡别人的财路,所以,一般的,菜市里,菜的价格没什幺两样,你比别人贵,可以,还欢迎,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,可不行了,这可是行规。
我发现,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,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,眩一眩,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,穿得比别人好,用的比别人好了,这样,我就顺应时势,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,但不敢说是最好的,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,怕贵了别人不买,体会不出,这买菜,也是分三六九等的,便宜没好货,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。
我的手脚麻利,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,数了数,又赚了三十九块,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行去。我一直想买一本书,叫红与黑,是世界名着,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,却最终失败的事,我对他佩服之余,却有些不以为然,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,我想看它,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,以免重蹈覆辙。
有书万事足,买了书,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。
于是,便骑在大黄身上,开始读我的书。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,那是不须考虑的,它可是个精明的牛,能绕着圈子,专找有草的地方走,还能走回家。小狼也跟着他,顺路抓抓兔子。
走着走着,我从书海中拔出头来,看看,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,站起来,匆忙看一眼,知道是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範围之内了,只是走的是山路,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,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,只需往前走,就到村里了,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。往前走走,到了村里着名的聚宝盆。
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,田都是一梯一梯的,风吹不进来,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,因此庄稼熟得晚,长得成实,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,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,玉米还是绿油油的,没到收的时候,我极力四顾,发现没有人。
咦,不对,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,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,有人在呀。是不是有小偷?
我是艺高人胆大,也是沉浸在于连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,才会这幺干蠢事,平时,这样的事,我是不会去管的,这是狗咬耗子,多管闲事。下了牛,拍拍它,让它在原地吃草,领着小狼走了下去。
小狼走在前头,很快来到了那块地,我低喝一声:「谁?!」小狼口中也发出唔唔的低吼。
没动静,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。
我道:「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!谁?出来!」
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,确定是个女人。
簌簌声响起,随着玉米秆的晃动,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,通红的脸,却更显其动人,个子不高,很纤细,但身材极好,大大的奶子,大大的屁股,尤其是腰很细,走起路来,一扭一扭,屁股像要跑出来一样,再加上楚楚动人的脸蛋,更让人上火。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强姦舅妈的小痞子的媳妇。我嘿嘿一笑,想起了那晚上的事,恶向胆边生。
那个小痞子叫魏强,这个媳妇的娘家是春水村邻村朱庄,他们俩就是在集市中相遇,一见锺情,经媒人一搓合,就成了。
婚后,日子过得也不错,魏强不走正道,染上了赌博的恶习,所以,他们家很穷,魏强的媳妇漂亮是出名的,很多人在打她的主意,可惜魏强是个狠角色,自从将一个老色鬼打得断了一条腿以后,就没人敢起这个歪心了。因此,他对我很不服气,认为我并不是人们所传的那幺厉害,别人不敢惹我,他偏要惹惹看,看我能把他怎幺样,这点心态,我怎能不知。
但是,他既然惹上了我,那幺我就让他后悔来到了这个世上!他现在恐怕不是个男人了,那幺他的媳妇当然我有义务慰问一下了。想到这里,下面又硬了起来。我想起看过的一本黄书,是小日本的写的,讲的是如何驯服一个女子,将她变成自己的性奴,心里一直想有一个那里的女子,没想到天赐良机,机会来了!
我对满面通红的她道:「你是魏强的媳妇吧?」
她神情一定,点点头。可能是想到自己丈夫的威名,心中有些底气了。
我笑笑道:「这是你家的地吗?我记得可是二旺家的!」
她低下了头,没吱声,我走了进去,将一袋玉米提出来,道:「你是在偷玉米吧?」
她头低的更低了,低声道:「没有,我是先借他家一点儿,秋收了就还!」
我哈哈一笑:「你这话对三岁小孩说,他也不会相信,二旺家与你们素来不合,他会借给你?」我一脸鄙夷,讽刺道。
她不说话了。
我加重语气:「你这是偷!好好的一个人干嘛做小偷?如果让别人知道了,你可就难做人了!」
这话可能击中了她的要害,她抬起头来,瓜子脸,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,眼睛泪汪汪的,像要哭出来,她一脸哀求,更使她看起来楚楚动人。
我看着她,冷冷的,不一会儿,她低声抽泣起来,「求你不要告诉别人,我再也不敢了,放过我一回吧!」
我见她已经差不多投降了,温声道:「要我放过你,也不是不可以,不过,我先要惩罚你,做了错事,就要接受惩罚,你愿意接受处罚吗?」
她这时已经六神无主,道:「只要你不说出去,我愿意!」
我运功于眼,深深望了她一眼,只见她一震,忙低下头,露出雪白的脖颈。
我想,一定是被我双目射出的精光吓到了。
「进去吧!」我命令道。
她乖乖的走了进去,要多乖有多乖,我的下面更硬了。
走到她刚才摘玉米的地方,那里还有一袋玉米,我笑道:「看来,你还準备多偷点呀!」我不无讽刺的道,想进一步摧垮她的自尊。这可是我从书上学来的心理战术。
她头又低了下来。
我道:「小时候,你做错事了,你爸爸一定要打你的屁股吧?今天你也是做错事了,我也要打你的屁股!」
她抬起头,秀脸羞红,满目哀求,还有一丝羞愤。
「嗯————,怎幺?不行吗?」我冷下脸来,眼中精光暴闪,当然我看不见自己眼中精光暴闪,只是感觉而已。
她面色变幻不定,看样子心里正在苦苦斗争,再加一把火,我道:「你不愿意我也不强求,看样子你不诚心认错呀!」
她终于抵不住,慢慢的趴在那袋玉米上。那袋玉米有半人高,放平了,则有膝盖高,她趴在那里,正好将她的屁股支撑住,像一只狗一样。
我道:「将裤子脱下来!」
她没有动弹,是无声的抗议。我哼一声,冷冷道:「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,我再说一遍,把裤子脱下来!」
她慢慢的解开腰带,缓缓脱下了裤子,圆翘雪白的屁股露了出来。两个肉丘下面是一抹黑毛,更是诱人。我的心跳得厉害,下面硬得像要捅破裤裆。
裤子只脱到了膝盖处,我蹲下来,用手轻轻的摸着像两半苹果似的屁股,终于摸到了女人真正的屁股了。那天晚上与舅妈时,只顾得发洩那股慾火,只知道捅捅捅,根本没有仔细看她的身体,今天,终于能仔细看看女人的身体了。
我看见她的脖子都红了,轻轻抽泣。
「不许哭,你做了这幺丢脸的事还好意思哭!」说着,狠狠给了她屁股一巴掌。
她果然抑制自己的哭泣。
我很满意,道:「做错了事,只要接受惩罚,就不会有人再追究了!」我这是给她一丝希望,以增强她忍辱负重的能力。
「啪啪啪,啪啪啪——」我开始抽打她雪白圆翘的屁股。
她也发出哦哦哦的呻吟声。刚开始好像是疼,到后来,她的呻吟声竟有一丝腻意。
「再敢不敢做这样的事了?说!」我边抽打着她,边问道。
「唔,不敢了,再也不敢了,饶了我吧!」将头埋在胳膊下,低低的道。
我停了下来,但下面仍是硬硬的,有越来越硬的趋势。
我看着仍不停呻吟的她,却发现,她的裤子已经湿了,从大腿根处流下的水将她的裤子打湿了一块儿。我掏了一把,送到她面前道:「这是什幺?」她羞得别过头去。
我见她的屁股已经全变成红色,红通通的,不忍再打下去。
手从腰向上摸去,是她结实的奶子,「不——-」她死死按住了我摸到了她奶子上的手。
「嗯——-?」我冷冷道。她这才将手鬆了下来。
她只穿着一件背心与一件褂子,我将它们一撸,让她从头上脱了下来,她大概已经死了心,知道反抗也无用,认命的配合我脱下自己的衣服。
两个圆圆的大白奶子颤悠悠的现了出来,我见到它们,心中慾火更盛,将她翻了过来,这样,她很不舒服,被袋子咯着腰,羞处被完全打开,很屈辱。
我将她抱起来,放到脱下的衣服上。
我总有这幺一种感觉,只有让女人心甘情愿的与你亲嘴,才算得到她的心。
因此,我将她羞红的脸捧住,狠狠地去亲她的小嘴。她的嘴真的很小,看着很馋人,真想吃了它。
狠狠的吸吮着她的小嘴,将舌头伸进去搅动,乐此不疲。
她身子越来越软,像没有骨头一样瘫在地上。等她的舌头也伸过来,与我的舌头缠搅时,我方离开她的嘴,去亲她的奶子。她的奶子很结实,不是太大,像桃子般,白里透红,水灵灵的,我一边吸一边揉,那软里带硬的感觉真是美妙。
最后,我实在压不下那股慾火,忙脱下自己的裤子,将硬东西往她向里插,却发现,很彆扭,怎幺也不插不进去。与舅妈那次是我从她后面,然后一直捅个不停,只知道痛快,后来,我看看从大牛那里弄来的黄书,发现自己太过简单,只是一个劲的捅,毫无技巧可言。
现在,我又遇到难题了,越着急越是捅不进去。
「扑——」一声笑,她见我手忙脚乱的样子,不禁笑起来。将两条白白的大腿抬起来,搭在我的腰旁,那个洞出现在面前。我知道,她这一笑,两人的关係立刻颠倒了过来,我之前的心理优势化为流水,不是我在玩她了,于是,夹住她的大腿,将硬东西对準那个湿湿的小洞,狠狠的捅了进去。我舒服的吸了口气,又想起跟舅妈的那次了,感觉都是那幺好,她却皱起眉头,有些疼的样子。
我在那里停了一会儿,尽量回想从黄书看过来的技巧,却发觉,太多的花样了,都不如狠捅过瘾,于是将它们置之脑外,尽信书不如无书嘛。
随着我的捅动,她禁不住发出咦咦呀呀的呻吟,儘管她用手摀住自己的嘴,仍从喉咙里发出声音。她面色越来越红,红到了胸脯上,头不停的左右甩动,想摆脱什幺似的。
终于发出一声尖叫,将正在狠命捅她的我吓了一跳,她的那里不住的紧缩,将我的硬东西包紧,很舒服,又从里面喷出一股热水,我知道她是射精了,忙凝神运功,却发觉跟本不必刻意运功,那股阴凉之气自然而然的流入我的丹田,驻存在那里。
心中的慾火消了不少,但仍是很难受,于是继续捅她。她已经没有力气,只能任我捅。最后,她射了五六次,面色有些苍白,不住求饶,我才停止,但自己还是不大舒服,没有上次跟舅妈那样射出来,好在那股火气被她流过来的阴凉的气给镇住了,不再有那种让我发疯般的感觉。
她的衣服湿了一大片,也只能穿上去,我一件一件的给无力的她穿,过程自然又摸又咬的。她也没力气反抗。最后,我让她每星期一次,到我那里,报告思想工作,这一招我是从书记那里学来的,村里有什幺人犯了错误,必须都得向他定时汇报思想。
她又恢复了才见到我时害羞的样子,看得我又想捅她了,看看天色,只能做罢,让她坐在地里,休息一下,等天黑了再回家。逼着她答应我的要求后,我才走了出去。我想,每星期捅她一次,也不错了,太多了,会让人觉察的。等我尽兴出来,天已是今晚了,我干了一个下午了。
我想,小狼可能不知道我在干什幺,反正现在它嘴里正叼着一只兔子。
到了家里,先是到河边去打了两桶水,给自己洗了个澡,然后到床上练功,先把那股阴凉的气炼化了。
从禅定中醒来,天色已经放暗,太阳早已下山,秋天,太阳老爷子下班早。
我发觉自己的内气愈加精纯,好像女子的阴气对自己的补益极大,自己这几年苦修成果,虽觉得突飞猛进,却并不如这两次与女子交合来得快,看来,阴阳相合,乃是天之正道呀。
春光辉荒野-3
看了会儿书,李三子就跑了来,来请我去他家。我也痛快的跟他走。
他家住在村子的中心,沿着一条街就能走到,我们村的路还是很不错的,很好走,一条大街能从东头走到西头,这条街是李老太爷所属的街,被李家的人挖了下水道,所以不湿,别的街可就差点了,没有下水道,家家流出的废水都汇在街上,而且街是土的,所以泥泞难行,人们走起来,都得用跳跃式的,从这一块能下脚的地方跳到下一块能下脚的地方。
东西大街有三条,南北的街就多了,没细数,能有十几条吧,这几条街将村子分成了许多区域,至今沿用当初建国初期的分法,以生产队来称呼,一队,二队,三队,还有一种分法,以片来称,六七家是一个片,有片长,欧,大家知道片警吧,这个片跟那个片差不多。例如我家,就属于三队,也属于七片。
这时已是上灯的时候,天变得蓝了,远处就看不见了,家家的烟囱上都开始冒烟,空气中带着浓浓的烟味,村中这时是最闹的时间,人们都回家,忙了一整天,孩子放学回来,女人做饭,男人们走出家门,到大街上与人说话闲聊,大街上不时传来女人唤孩子的声音,让他回家做作业或吃饭,男人追着自己的儿子满街跑,农村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讲的是棒下出孝子,不打不成材,孩子犯了错,父亲没骂两句就开打,皮一点的孩子就不吃眼前亏,走为上策。
狗这时叫得也特别起劲,我这时想起小狼还跟在我身后呢,看他懒洋洋的样子,好像对别的狗吠不屑一顾,我想,这时,它如果叫一声,整个村里的狗恐怕都要不吱声了,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几回。
这个时候,是我最难受的时候,看着别人家都是热热闹闹的,而我呢,孤零零一个人,没人管,好像世上多我一个似的,如果出什幺事,恐怕别人也不知道吧。
这时,我心中就会升起一股莫名的愤恨,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有股敌意,除了小狼、大黄和那五只小羊,只有他们才是我最好的亲人。这种莫名的敌视让我想方设法,想将所有人踩在脚下。
但过了这个时候,我就会觉得,自己非常自由,无人干涉,想干什幺就干什幺,光棍一条,什幺也不怕,这种生活很美好。
所以说,我这个人是很矛盾的,一时这样一时那样,我自己都摸不透自己。
矮矮的泥房,有的没有外墙,只用荆棘围起一道墙,还能见到内屋的情景。
这就是街两旁家家户户的样子。
这里确实有些穷,人们除了种地没有什幺别的收入,还好我们隔着镇里近,镇里的人就是城市人了,吃的是公粮,端的是公家的饭碗,他们捨得花钱,所以我们这些农村的可以从他们身上赚钱,从这点上说,我们还不是最困难的,比我们穷的地方多的是。
李老太爷常说:「知足常乐,比起以前,我们是生活在蜂蜜里呀。」
一路上,李三子没什幺话说,他这个人就是憨厚质朴,不会说话,就会一个劲的干活,在田里一个人抵得上两个人,他老婆张翠花家当初很穷,家中有三个孩子,都是女儿,跟本养不活。
他当时已经是十一二岁了,跟我没有父母时大小差不多吧,可能是对张翠花有些意思,常到她家帮忙干活,最后自然如愿以偿了,没想到他却是个性无能,而张翠花也不是什幺好东西,跟本村一个老光棍勾搭上了。我是气不过,方帮了李三子一把。
很快,到了他家,他家虽不是很富裕,却也不愁吃穿,他很能干的。房子比周围邻居都要好,一个女子站在家门口,丰满的身子,圆圆的脸,不是很漂亮,却有股妩媚的味道,我倒觉得那个老光棍还有点本事,竟能把她勾引到床上,我现在已经不是什幺也不懂的愣头青了,她这个样子,在床上,一定很有味道的。
看到我们,她招了招手。虽说相隔还远,我已经能够看清,她穿着花褂,围着围裙,鼓胀胀的胸部,随着招手抖动不已。屁股由于正面看不清,但我猜测,一定不会小。
李三子冷不丁说道:「王叔,到了!」
我正在看得入神,倒被他吓一跳,忙提神,点点头。
女人迎了上来,见着我就热情的道:「王叔,你来了?!」
这句话在农村是一句问候语,有很多意思蕴含其中,就像碰面时问候「吃饭了」一样。
我点点头,对她虽无好感,但不能表现出来,喜怒不形于色,这也是我学得的小手段。
越是对一个人讨厌,越要对他客气,对他热情,以降低他对你的防範之人,便于自己去对付他。
在她热情招呼下,我进了她家里,屋里收拾的很乾净,虽说有些简陋,但也经是不错的了,屋子不小,炕很大,差不多能睡四五个人,将屋子的面积都佔去了,李三子将我让到炕上,炕上已经摆上了桌子,我盘膝坐下,呵,炕还是热乎的,看样子是为我来而特意烧的炕。
小木桌子不大,这时张翠花已忙着上菜,李三子开酒,是我们这里的特产,醉八仙,是高度酒,我其实没大喝过酒,不知道自己的酒量,当然也不怕它。
张翠花仍在炒菜,我们开始喝开了,村里的男人没有什幺消遣,对酒也就喜爱,平时能对着一盘花生豆喝几盅,感觉也不错。别看李三子平时不大说话,喝酒时话倒是很多,可能是觉着我与他很投机吧,总之,滔滔不绝,与平时判若两人。
我也放开酒量,结果,最后我喝醉了,在屋里还不觉得,待我出去方便了一下,被风一吹,竟昏沉沉的,我知道喝高了,但高兴,高了也就高了,随后,我能隐隐约约知道一些,李三子也喝高了,将张翠花骂一顿,还打了她两巴掌,再往后,我就不记得了,失去知觉。
我醒过来时,发觉自己躺在他家的炕上,抬头看看月亮,正在当空,看来是深夜。可能我的体质异开常人,所以酒醒的这幺快,但为什幺醉得也那幺快呢?
李三子发出震耳的鼾声,睡得很香甜,空气中仍散发着酒精的味道,我们三人都是和衣躺在炕上,李三子睡在中间,我与张翠花睡在两边,还好炕很大,我们三个人睡上还很宽敞,我轻轻起来,想去外面方便一下。
拉开门,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,见小狼正趴在门口,我有些惭愧,竟把它给忘了,在悠悠的黑夜里,小狼的眼睛闪着绿油油的的光,不由得让人以为是一条狼,在时我自己也怀疑,小狼到底是不是狼。见我出来,它起身迎过来,尾巴拚命的摇动,看来亲热不已。
我也感到一丝温馨,低下身,抱着它,将头埋在它的长毛里,它很清洁,时不时到家门前的小河里洗澡,毛光滑洁净,在黯淡的夜里,偶尔折射出亮光。
我的尽情不由伤感起来,想起了已经去了几年的父母,想起了一些往事,一次晚饭过后,三人坐在院子里乘凉,我便